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批)考试及相关工作安排

时间:2019-11-11 编辑: 发布: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鄂教职成〔2019〕2号)要求,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为学校或我校)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要求,就考试、体检、录取等相关工作予以通知。

一、领取准考证及体检表

2019年11月15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招办(学院东一门旁,718路杨桥湾公交站后)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请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领取准考证的同时,考生领取自己的体检表,并由招办代收体检费70元(收取后统一交体检医院)。已参加了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这次体检。

二、考试安排

2019年11月16日,考生根据本人准考证上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到学校相应考场参加考试,学校内将设指示牌及考场分布图。请严格按时间要求准时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本次高职扩招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模式,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四类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但必须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无论其是否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其他人员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仅限中职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证书的人员,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部分,其他人员都不能免考职业技能测试部分。

 三、体检安排

2019年11月17日上午8点,请所有考生带体检表自行到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协和江南医院)(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1号)五楼体检中心参加体检(必须空腹,吃早餐可能会导致体检不合格)。考生可选择乘坐地铁7号线至谭鑫培公园站下或者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至谭鑫培公园站下。

请参加体检考生不要迟到,上午10点以后医院不再接受考生体检。

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录取及公示

11月26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12月20号考生可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查询录取结果。

五、其他未尽事宜,考生可致电我校招办咨询,咨询电话:027-81326808/81326809。